国际体育组织学院2022-2023学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以院领导牵头的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学院领导
成 员:相关成员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范围包括北京体育大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六)在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校纪校规未解除处分者;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超出规定学制年限者;
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者。
四、评定条件
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在评定周期内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对学术型研究生,偏重专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在读期问课程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
根据研究生比例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为二档,比例见下表。
类别 | 等级 | 二、三年级在校生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左右 | 8000元 |
二等 | 90%左右 | 发完一等学业奖学金后均分 |
二、三年级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必须在评定周期内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申请单位或为通讯单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的人数过多的,按下列条件在先者优先选拔,其他人员顺延至二等学业奖学金;符合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的人数不足的,相应提高二等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
(一)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前5名);
(二)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三)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一级及以上学会作口头报告。
新入学研究生在被我校录取后实际入学前的条件符合二、三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的,按二、三年级相应标准发放。
五、评定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推荐程序如下: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应如实填写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向本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导师对研究生参评年度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综合表现等情況作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二)本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注重充分尊重学院教研室、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公开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研究成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综合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评定,通过者填写《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及《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奖学生科研、专业实践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
(四)本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在组织公开答辩前,应将参评研究生情况进行公示,确定本院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应在本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本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