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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国际体育组织学院2022-2023学年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我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以院领导牵头的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学院领导

 员:相关教师

二、评选对象

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勤俭节约;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

(六)在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1、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各种处分者

2、所学课程有不及格、重修或补考者

3、因故未参加学校正常考试或缓考者(参加学校组织或

批准的活动者除外);

4、因各种原因延长正常学制者,在延长学习期间不享有参评资格(优秀运动员除外);

5、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等更高等级奖学金者


奖励标准及比例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具体金额和比例如下:

(一)一等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年 3500 元,获奖比例为 5%,名额共22人。其中, 20级7人,21级8人,227人

(二)二等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年 2500 元,获奖比例为 8%,名额共35人。其中,20级11人,21级13人,2211

(三)三等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年 1500 元,获奖比例为 12%,名额共52人。其中,20级17人,21级18人,2216

严格按照在籍学生人数和评选比例进行名额核算,各等优秀奖学金评选名额以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配,如有剩余名额,同名次者专业间横向对比,高分者得,相同分数者,综合班级人数及专业课成绩考虑。获奖总人数不能超过按学院总人数和获奖比例的核算数。

五、评定条件

(一)本科生优秀奖学金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由学生本学年学习成绩(必修课、选修课学分绩点)和综合分值两部分构成。

(二)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30%的学生参评(不包括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三)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四)其他条件参照办法执行。

评定方法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定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由学生本学年学习成绩(必修课、选修课学分绩点)和综合分值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比80%,综合分值占比20%。综合分值的评分包括:

(一)在国家重大志愿服务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获得大型赛事“优秀志愿者”称号积极参与重大国际赛事和国家重大事件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的,获省级表彰奖励2分,市级表彰奖励1分,其他表彰奖励0.5分,视实际贡献情况不超过6分;(在综合分值中占比30%)

(二)在校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在本学年内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本专业或体育领域)被SCI/SSCI全文收录,计3分;被CSSCI全文收录,计2分;在普通期刊发表,计0.5学分。(在综合分值中占比15%)

(三)本学年内获得国家运动员二级证书及以上加1分,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取得国家级成绩奖励2分,取得省市级成绩奖励1分,取得校级成绩奖励0.5分,实际表现情况计不超过3分;(在综合分值中占比15%)

(四)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其他科研活动,参加校级及以上专业学科、课外学术等科技、创新竞赛并取得成绩,代表学校获国家级、北京市表彰奖励者(单项加分因素内不可累计),可在综合评分中加不超过3分。国家级最高计3分,省级表彰奖励2分,市级表彰奖励1分,其他表彰奖励0.5分,(在综合分值中占比15%)

(五)学生骨干表现良好,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表现突出,积极奉献,发挥表率作用,为学生组织建设发展、校风学风建设作出一定贡献,院级学生干部(年级长、班长、团支书)视工作表现最高计3分,校级其他学生组织骨干、其他年级委员及班级委员视工作表现最高计2分,宿舍长等其他学生干部视工作表现最高计1分,累计不超过3分;(在综合分值中占比15%)

(六)本学年内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等其他同等及以上类型考试的累计不超过2;(在综合分值中占比10%)

(七)除上述六个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也可作为综合分值的评定依据。


七、评定程序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推荐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年级递交《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班长任组长,组员应包含全部班级干部、占班级人数20%的学生代表),进行民主评议,主要讨论参评学生思想、学习、日常表现、参与班级活动、带动班级氛围等情况,经评审小组讨论,通过者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后,方可推至年级参评。

3.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实施细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4.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提交的建议名单、学校下达名额,会议讨论名额分配及审核获奖名单,各学院在组织进行评审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八、本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